注册

淮南:擅自采矿被判刑


来源:淮南新闻网

原标题:擅自采矿被判刑 1月2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宋某某非法采矿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

原标题:擅自采矿被判刑

1月2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宋某某非法采矿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在2014年6月3日至14日期间,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在本市大通区九龙岗镇龙王山西坡用捣机将山体及石头塘口里的大石头捣碎,然后用车将石头拉至自己的石料加工厂,并用机器将石头加工成石料出售,非法获利20.2万元,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鉴定,宋某某的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为18767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采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同时,20.2万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淮南 采矿 判刑

人参与 评论

一周要闻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