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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民法院对一跨省销售假烟网络案宣判


来源:皖江在线

原标题:当涂县人民法院对一跨省销售假烟网络案宣判 现场查获中华等假烟逾2300条 近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对从事销售假烟的黄某某、芮某某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黄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

原标题:当涂县人民法院对一跨省销售假烟网络案宣判 现场查获中华等假烟逾2300条

近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对从事销售假烟的黄某某、芮某某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黄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5 年9 个月、3 年,分别并处罚金10 万元、8 万元、4 万元;被告人芮某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三年,并处罚金20 万元。至此,历时两年多的销售假烟网络案件成功结案。

2013 年5 月份,当涂县烟草局稽查队例行检查市场时,在姑孰镇西大街某零售户处查获了假冒玉溪卷烟。稽查人员及时将假烟案件信息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将该案件信息作为重要线索重点查办,并成立专案小组。经过缜密的侦查和详细的信息收集,最后的疑点集中到太白镇的黄某某身上,黄某某曾在2004 年因贩卖假烟被处罚过。

在确定了案件嫌疑人之后,下一步就是取证的问题。面对有过贩假“经验”和深刻“教训”的老对手,专案小组人员进行了科学分工,突出重点监控时段、改变监控方式,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监控,专案小组大致摸清了黄某某的活动规律和经营方式,取得了有关非法经营活动的第一手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了案件线索。

2014 年4 月份起,公安机关正式介入调查。经过半年多的取证工作,黄某某销售假冒卷烟一案基本浮出水面。黄某某上线分别为福建云霄人张某某和福建南安人王某某。黄某某与张某某等人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联络,通过物流发货、银行电子转账等方式形成具有“现代特色的供销链”,而位于当涂的经营户芮某某属于下线,负责销售从黄某某处拿来的假烟。同年11 月份,黄某某销售假冒卷烟一案终于顺利破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黄某某等四人被抓捕归案。现场查获“中华”、“芙蓉王”等假冒伪劣卷烟2302 条,涉案总值达122.34 万元。随后,该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近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此案,并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当涂 法院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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