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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向鞭炮说“不” 别喂自己服“雾”


来源:皖江在线

原标题:向鞭炮说“不” 别喂自己服“雾” 再过几天,就要过大年了。这不,很多市民已经在忙着准备各种年货了。昨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该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符合质量

原标题:向鞭炮说“不” 别喂自己服“雾”

再过几天,就要过大年了。这不,很多市民已经在忙着准备各种年货了。昨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该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允许市民燃放符合质量要求的烟花爆竹。当然,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喜庆,但街头巷尾弥漫的“硝烟”味,不仅给广大市民生活带来困扰,还会加重空气污染。在此,本报倡议,春节期间,请您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据了解,2014 年3 月1 日,马鞍山正式实施了《马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九华路—慈湖河路—林里路—江东大道—曙光路—北塘路—二厂路—勤俭路—长江路—雨山河—天门大道所合围区域”实施限制燃放,但在除夕至正月十五这段时间允许燃放。不过,解禁期间,在限制燃放区内只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标中的C、D 级烟花爆竹产品。经营户禁售C、D 级以外的产品。另外,文保单位、车站、码头、加油(气)站、幼儿园等场所,在解禁期间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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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去年99人获奖励

据马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该市公安机关110 报警台共接到关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警783 起,与2014 年1104 起相比,下降约30%。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限放工作,2014 年6 月,马鞍山市限放烟花爆竹实行举报举证有奖制度。据统计,2015年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马鞍山有99 人获得奖励,总奖金达到4.8 万余元。据悉,为抓好源头安全管控,自入冬以来,马鞍山警方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7 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000多箱(件)。

[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马鞍山 烟花爆竹 自己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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