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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芜湖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新局面


来源: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2012年9月在镜湖区启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围绕优化管理层级,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更加贴近居民群众,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

原标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改善民生

老人们的幸福生活

一页页救助记录、一份份福利档案、一张张养老床位……背后无不凝聚着芜湖民政部门的付出,民政工作像一缕缕阳光洒向社会,心暖千家万户。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为民之举,很多都是通过民政部门传递到群众中间,民政事业的发展也成为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十二五”期间,芜湖民政以“想民、为民、帮民、助民”为己任,围绕重点、突出亮点,着力打造创新民政、法治民政、责任民政和效能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的新芜湖做出了积极贡献。

困有所扶: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

我市不断提升低保标准和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到政策的温暖。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连续提高。市区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330元/月提高到495元/月,增长50%,各县逐年提高保障标准,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实行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达到430元/月,比2010年的167元/月增长了157。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达到230元/月,比2010年的84元/月增长了173。8%;城乡居民低保补差年均增长率为29%,超过规划提出的增长15%的目标。

全面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有效缓解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这些机制使得救助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市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作为“救急难”的重要举措,创新救助模式,提高救助水平,完善梯度救助办法,将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的范围由原来的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重病重残及未成年人。目前市区低保对象治疗重大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70%,年救助金额40000元。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制度衔接,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完善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办法,各县区在辖区内具备住院治疗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增设“一站式”结算窗口,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费用能够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为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2009年,在全市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并将临时救助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了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4年,修订出台了新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救助标准,规范了救助程序,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政策衔接也更加紧密。

老有所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呈现加快趋势。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6。75万人,占总人口的17。38%,预计到今年底将达18%。我市未雨绸缪,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让老年人无养老之忧。

为加快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5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土地、财政、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

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我市大力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能。“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3亿余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40余家,市及各县共建成5所社会福利院和2所光荣院,用于收养城市“三无”老人和供养孤老优抚对象。积极营造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和管理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大力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公建民营,实行管办分离。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整合和改造力度,我市每个乡镇已经建有一个150张床位的中心敬老院,并将部分具备条件的农村敬老院升级转型为区域性社会福利中心,将空置床位向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开放。探索医疗机构在养老服务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公办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院,全科医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模式,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着力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5年底,全市建成79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配餐、日托等服务,探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公建民营,引进日本“福泉之家”、台湾“福乐多”老年服务组织托管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配置养老服务功能,并依托农村敬老院,为农村老人开展短期托养、日间照料服务。市区两级建立了援通智能化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和信息平台,1000余家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作为平台的加盟服务商,为居家老年人及时提供各类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2015年为老人提供服务10万余次,满意率95%以上。

社区治理:探索扁平化信息化网格化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扁平化、信息化、网格化的新型管理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今年以来,我市先后被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首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2012年9月在镜湖区启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围绕优化管理层级,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更加贴近居民群众,做到了便民利民惠民。镜湖区按照5—8万人的服务半径,设立10个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市、区、街道、社区的行政服务事项进入公共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流程再造,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受理、一点办结、全城通办”的快捷方便服务。截至目前, 148个办事便民服务项目已上线运行,累计为群众办事10余万件。信息化建设使社区服务管理如虎添翼。我市加强信息化在社会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重点建设为民办事“一站通”、社区管理“网格化”、居民生活“易户网”三大应用平台”,将社区公共服务延伸到居民家门口,提升了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我市加大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和特色化建设,社区服务活动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得到有力保障。市及各县区每年均安排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推行社会管理创新治理项目化,以项目化管理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在全区111个村居推行“集中化办公、零距离服务”制度。围绕“一居一品”,着力打造符合社区实际的品牌服务,涌现出海南渡、红梅、花园、清苑、星辰、三潭等一批特色社区。2015年我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6。2%。

强化社区服务离不开队伍建设。市政府出台了《芜湖市市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规范薪酬保障、关心进步成长、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加强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活力。全市开展以“减牌子、减考核、减事务、减台账”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对社区现有的公共服务事项、挂牌、台账、考核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充分发挥社区为民服务效能,形成“政社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环境。

军民融合:鱼水情谊日益巩固

我市军民共建活动蓬勃开展,军地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爱民、民拥军的鱼水情谊日益巩固和发展,全市双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12年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13年市和各县均获得“省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我市努力探索建立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走访慰问部队及军人军属办法》,建立以军地互访为平台,共同议军议政的良好机制。完善军地合署办公制度,出台《军地合署办公办法》,规定驻芜部队轮流选派干部到市双拥办合署办公,形成军地合力、齐抓共管、协调顺畅、活动规范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

我市分别就军人家属安置,优抚对象定补、定恤和优待,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军人免费乘车、游园,军事设施保护,军人到地方医院就医等方面出台了具体规定,做到抚恤、优待政策兑现率达100%。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力度,大力推进“订单式”培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全市退役士兵培训知晓率达100%,平均参训率达70%,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仅2010年至2014年,全市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70余场次,培训退役士兵4000人次;举办各类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40多场,扶持就业2900多人。出台优抚对象医保办法,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芜湖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将全市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驻芜各部队官兵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发展。在遭遇洪涝等自然灾害期间,部队及时出动参加抢险救灾。还与1200余名贫困学生结成助学对子,建立扶贫帮困点23个,捐助灾区和贫困地区共1300万元。

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建设的排头兵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与治理的重要主体,是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市紧紧围绕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达1775个,年均增长12%。

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实行直接登记制度。目前,全市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100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制度。积极发展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市、县(区)两级社会组织培育中心,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入驻培育中心的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项目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十二五”期间,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市民政局每年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困难家庭儿童救助、残疾人生活技能训练和老人心理康复等10个非物质救助项目。同时,积极协助全市社会组织承接省民政厅购买服务项目,共有13家社会组织承接了省民政厅江淮社工行动、“爱邻联盟”行动服务等7个类别20个服务项目。

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开展社会组织依法规范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自律保障等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队伍,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年活动,全市共有36家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荣获3A以上等级称号。

“十三五”期间,芜湖民政工作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础,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为支撑,以满足各类社会主体的社会服务需求为方向,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努力形成创新、法治、开放、服务、高效的民政,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形成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部分工作在全国形成特色和较大影响,为芜湖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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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我市 服务组织 以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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