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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来源:铜陵新闻网

日前,铜陵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并优先向有需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在校和离校的都可申领。

原标题:铜陵:《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日前,铜陵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并优先向有需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在校和离校的都可申领。现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做统一更换。

据了解,《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为了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就业服务基础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就业失业的动态监测的宏观决策提供精确有效数据,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今年起,铜陵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同时,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有了一些新变化。

新的《就业创业证》重点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向就业创业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导;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向就业创业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同时,现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向城乡劳动者发放,不再统一更换。

其中,铜陵市户籍城乡劳动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籍城乡劳动者凭暂住证在常住地、就业创业地乡镇、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稳定就业城乡劳动者确实有需要的,可在全省范围内就近免费领取。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的乡镇、社区进行失业登记。

为落实登记失业人员公平待遇,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持证者可免费享受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贷款及财政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在铜陵市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常住人员,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同时享受与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援助政策。同时,进一步优化就业失业登记程序,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表格、单据等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凡信息系统已经记录的证件、资料等(除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外),可不再要求提供,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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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楚武文]

标签: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服务 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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