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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报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安徽鸿路钢结构遭罚款35万


来源: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省安委会通报今年全省第四批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3起工矿安全事故致14人死亡 昨日,省安委会通报了我省今年第四批13起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3起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经事故

原标题:省安委会通报今年全省第四批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3起工矿安全事故致14人死亡

昨日,省安委会通报了我省今年第四批13起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3起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和罚款。

排险石作业滑落石块致1人死亡

4月27日,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金崖它石片沟建筑用石料矿进行矿山排险石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滑落石块击中矿工头部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该矿现场安全负责人白春志处以1.5万元罚款;对该矿负责人杨增科处以1.4万元罚款;对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部长白斌业,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并处以1.3万元罚款;对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经理白守炯处以1.1万元罚款;对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其祥处以1.8万元罚款;对兰州市贡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以31万元罚款。

清淤接管施工中毒致2人死亡

4月27日,兰州新区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在清淤接管施工期间,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污水站运行工张禾源处以0.6万元罚款;对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营经理张赫然处以0.8万元罚款;对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经理夏九德处以1.8万元罚款;对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袁国文处以3.45万元罚款;对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市政处负责人马雪青警告处分;对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局市政处科员彭煜能警告处分;对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处以4.3万元罚款。

安宁区塌方事故致1人死亡

5月24日,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安置小区井桩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塌方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安宁二建公司第二项目部给予20万元罚款;对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柴学军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对兰州建德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无证监理员窦新添辞退处理,并报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备案;安宁二建公司第二项目部向区安委会作出书面检查,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装饰施工作业1人坠亡

5月31日,由兰州鑫源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兰州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2号地块2号楼装饰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作业人员从二楼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兰州鑫源通装饰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陈德鹏处以0.5万元罚款;对兰州鑫源通装饰公司法人裴斌处以2.5万元罚款;对兰州高科新元公司法人李剑处以2万元罚款;对分包单位兰州鑫源通装饰公司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建设单位兰州高科新元公司处以48万元罚款;对监理单位兰州黄河监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并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对承包单位重庆荣信建设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物体碰撞打击致1人死亡

6月1日,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的甘肃永鑫工贸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物体碰撞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吊装作业现场负责人张伟处以0.4万元罚款;对项目部生产现场负责人陈强,撤销安全管理人资格;对项目部总负责人朱自强处以1.44万元罚款;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

采石场道碴石破碎作业1人高处坠亡

4月29日,兰州铁路局武威工务段金昌采石场内从事道碴石破碎的永昌县福昶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永昌县福昶工程有限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对金昌采石场车间主任王军明行政警告处分,处以0.1万元罚款,并撤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对金昌采石场车间书记孙承才行政警告处分,处以0.1万元罚款;对金昌采石场车间副主任王安基行政警告处分,处以0.08万元罚款,并撤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对金昌采石场车间安全员李永杰行政警告处分,处以0.08万元罚款,并撤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对武威工务段副段长于洪钦处以0.08万元罚款;武威工务段段长高彦玉向兰州铁路局作出书面检查。

公租房拆模1人高空坠亡

5月11日,金昌市金川区昌达花园公租房项目建设工地二期八标段15#楼八层拆模过程中,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金昌市水电工程局处以25万元行政处罚;金昌市金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项目负责人蒲耀林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作深刻书面检查;对金昌市水电工程局昌达花园公租房项目部项目经理郭成江处以0.6万元罚款;对金昌市水电工程局昌达花园公租房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蒋虎年处以0.5万元罚款。

水泵安装作业1人触电死亡

6月1日,甘肃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铜粉车间水泵安装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对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池澜记过处分,处以1万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考核奖金;对金川金顶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富生警告处分,处以0.5万元罚款,并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对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铜粉车间班长高泽会行政警告处分;对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电工高玉刚行政警告处分;对金川集团粉体材料有限公司铜粉车间主任陈集云行政警告处分。

金川矿区冒顶事故致1人死亡

6月3日,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六工区五盘区1158水平47#进路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处以25万元罚款;对二矿区六工区作业人员陈曦、张之忠行政警告处分;对二矿区六工区班长马文华、值班长田海云行政记过处分;对二矿区六工区副主任(主持六工区全面工作)曹鑫行政记过处分;二矿区主管安全副矿长许瀛沛向金川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肃北矿区冒顶事故致1人死亡

5月7日,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60金矿8号系统613斜井三中段104脉4号上山残采作业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于彦春,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即1.2万元的罚款;对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责令该公司结合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安监局备案。

肃北采矿区1人高空坠亡

7月18日,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六车间615斜井二中106盲脉,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于彦春,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即1.2万元的罚款;对其他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责令该公司严肃处理并报安监局备案。

矿区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

5月12日,甘肃矿区辖区范围内发生一起土方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对酒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8万元罚款;对中核四○四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对中核四○四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现场主要监督人员杨建新,处以0.4万元罚款;酒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对分包商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中核四○四有限公司对内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甘南风貌改造施工致1人死亡

6月15日,甘南州工商局培训中心在风貌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

责任追究:现场涂料工姜文平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对甘南州工商局处以22万元罚款;对甘南州工商局局长王国庆处以2.13万元罚款;对承包方和安全管理人员张春平处以1万元罚款;对承包方和安全管理人员胡沙告处以1万元罚款。

(西部商报记者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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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罚款 事故 安徽鸿路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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