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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凤凰安徽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公告编号:201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简称:鸿路钢构;证券代码:002541)股票于2015年7月8日、7月9日、7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根据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所作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董秘汪国胜先生巳于2015 年7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7万股,近期将继续增持到300万元市值的股票,汪国胜先生承诺自最后一批增持公司股份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他增持计划尚未实施。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高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7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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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詹厚坤]

标签:公司 股票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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