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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应届高校毕业生租住公租房优惠活动启动


来源: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人才兴市战略,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外地高校,下同)租住公租房仍可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并自今年9月1日起受理。应届高校毕业生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收公租房基础租金。一年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第二年按公租房基础租金的20%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优惠期三年。

原标题:应届高校毕业生租住公租房优惠活动启动

记者从市宜居公司获悉,眼下又至高校毕业生就业投档季,为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芜留芜就业创业,从2015年9月1日起,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租住公租房优惠活动开始接受办理。  

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的意见》文件出台后,为鼓励我市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吸引域外高校毕业生来芜创业,解决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市宜居公司推出了应届毕业生租住公租房优惠活动。截至目前,共有近千名2015年应届外地毕业生入住公租房。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人才兴市战略,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外地高校,下同)租住公租房仍可享受租房优惠政策,并自今年9月1日起受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至市宜居公司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详情可登录易户网、市宜居公司网站或芜湖人才网进行查询。  

据了解,目前可供租赁的公租房小区为宜居春水湾、宜居蓝鲸湾、宜居月亮湾、宜居香城湾。应届高校毕业生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收公租房基础租金。一年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第二年按公租房基础租金的20%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优惠期三年。在此基础上,租赁期内可根据承租人个性化需求选择添加生活设施设备,费用按成本价一次性出售或按月收取设施设备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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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婧]

标签:租房 租住 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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