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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授套取国家科技专款 安徽一研究所所长涉环保腐败窝案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4年10月,科技部党组一份整改情况通报曾披露,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除去宋茂强,同一课题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邹华也被发现通过“校外劳务人员”以及本校学生名义套取科研经费。

原标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解密” 多名“高知”涉案

2014年10月,科技部党组一份整改情况通报曾披露,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由此牵出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水研究所原所长陈云峰案,陈云峰利用担任水专项课题及成果示范工程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贪污、受贿、套取科研经费总额达400余万元,于2014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引发安徽环保系列腐败窝案。目前,此次审计牵出的案件大多办结。

7名教授中,包括本报曾披露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原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等人。由于涉及的都是相关领域的顶尖人才,这引发了舆论对于科研经费管理的高度关注。

实际上,这是一次由审计署于2011年年底到2012年年初统一组织的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例行审计所引发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指由《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圈定的国家级重大科研方向,每个方向都涉及相关行业最优秀的人才以及巨额的资金投入,此次审计共涉及民口的8个重大专项。

一次审计,多名“高知”涉案,凸显了科研经费管理的积弊,也再次凸显了审计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中重要的“防火墙”作用。那么,在审计人员眼中,出问题的科研经费都有哪些特点,科研经费的管理又存在哪些问题?

自己的项目,家人的公司

这次审计发现,课题负责人通过签订合同将部分课题内容转包给关联公司,再通过关联公司套取科研经费,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水专项”中涉及的陈英旭案即属于这种情况。

最初接到“水专项”的审计任务时,审计组的同志作了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他们一边调阅大量的项目申报资料、法规文件,作好审前准备;一边仔细梳理方方面面的审计资料,筛选重点课题和重点单位。经过研究,他们将审计重点放在资金量比较大、子课题多且转包比例高、成立时间短的课题承担单位承担的课题上,“按照过去的经验,这样的课题经费管理不完善,也容易发生问题”。

所谓“水专项”,即“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审计署进行审计时,该专项仅环境保护部牵头的课题就有130多个,审计组最终划出了70多个需要重点审计的课题,其中原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主持的A课题成了此次审计的重点项目之一。

刘素是该案经办人。她还记得,审计组在拿到“水专项”的相关课题材料后,很快就注意到总经费3亿多元、国家拨付超过1亿元的A课题,“这个项目有10个子课题,子课题下面又有30多个协作单位,是所有项目中最多的,填出来的表数量巨大”。

A课题随后被列入“水专项”第一批审计项目,刘素和同事被派到了浙江大学。10个子课题中,第四子课题由陈英旭直接牵头负责,而该课题又牵扯到两家协作公司——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博公司”)和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易公司”)。第四子课题的经费大多进入了这两家公司。

“当时就觉得这两家公司可能有问题。”刘素表示,当时陈英旭告诉审计人员,两家公司主要负责一些相关示范工程的建设,而且成果不错,可这两家公司在业内并没有什么知名度,规模也不大。

审计人员决定先去高博公司看看。公司的位置很偏,办公室里只零星坐着几个工作人员,“一看就是学生的样子”。而调走相关账目记录后,审计人员发现,公司里的钱基本上是以一个人先借款,然后再用一些建筑工程发票去冲抵的方式被提了出去,且借款人都是陈英旭的学生杨某。

审计人员找到杨某后,面对一连串的追问,他最终承认,是导师陈英旭授意自己通过公司将经费套出,高博公司实际的注册人则是陈英旭的母亲。波易公司的操作手法也与高博公司类似。

通过审计账目,审计人员发现陈英旭通过两家公司,在第四子课题和第十子课题上套出了约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线索随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而陈英旭也很快被撤销了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资格。

2014年1月7日,陈英旭因贪污水专项课题经费900余万元,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审计时退钱,审计结束后又要了回来

与陈英旭相比,安徽省环科院水研究所原所长陈云峰显得更“胆大”一些:自己的问题被审计发现后,陈云峰先是把涉案的部分钱款退了回去,审计结束后,觉得平安过关,又把钱要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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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高知 审计人员 安徽 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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