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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

原标题:宿州: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砀山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原股长唐泉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5月,唐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砀山县浩宇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宇

原标题:宿州:通报五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砀山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原股长唐泉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5月,唐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砀山县浩宇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宇公司)缺少必备申报材料的情况下,违规帮助浩宇公司办理相关城镇规划许可证书,并将发证日期提前。2014年10月,浩宇公司向县城管局提交燃气经营许可申请(申报材料包含以上许可证书)并通过审核,获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砀山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砀山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萧县圣泉乡国土所所长包金星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1年,圣泉乡对倒闭的穆集造纸厂进行土地复垦,拆迁补偿工作由乡国土所实施。乡财政所共计拨付造纸厂拆迁补偿款68万元(含工作经费),发放给拆迁对象户后,剩余67719元,包金星以县农科所退休职工孙某某的名义,虚报拆迁补偿清单,将该款套出,作为国土所工作经费开支。萧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埇桥区桃沟乡大秦村党总支书记秦克修、村委会主任秦怀洪、党总支委员秦宝山、王桂华虚报冒领财政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以来,秦克修等人以修路、修桥等名义申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合计917505元。大秦村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夸大工程量,虚报冒领财政“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未将资金全部用于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埇桥区纪委分别给予秦克修、秦怀洪、秦宝山、王桂华开除党籍处分。

灵璧县林业局原渔沟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王泽学受贿问题。王泽学在退耕还林地块调整工作中,以解决招待费、材料费为由,索要朝阳镇朝阳村委会主任王某等人财物共计58000元;另在退耕还林申报中,收受京渠村村民高某某等人财物共计69000元。灵璧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灵璧县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泗县草沟镇桥东村党总支委员张怀敏侵占、套取集体资金问题。张怀敏在桥东村任职期间,以出差、整修道路、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假列支10909元,被用于个人开支;以多报投保亩数,虚报受灾情况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25259元,其个人侵占9259元。泗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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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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