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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培训 可申领培训补贴


来源:安徽日报

4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促进职工稳定就业。 传统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

原标题:省人社厅、总工会发文:加强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培训

4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促进职工稳定就业。

传统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速度不断加快,迫切要求职工掌握新技能,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和转换能力。我省将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岗位需要,对产能过剩企业分流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进行转岗技能培训,促进其实现高质量的转岗就业。企业与转岗人员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自主开展技能培训或委托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人均300元。

鼓励产能过剩的企业结合技术进步和产品优化升级需要,开展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委托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有效提升职工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能力。企业可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按人均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培训补贴。

产能过剩企业职工下岗后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初次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社部门给予鉴定补贴。下岗职工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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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昱]

标签:培训 职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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