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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平台 违者责任人将被追责


来源:中安在线

今后,凡是涉及到省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项目,将实行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交易等。《办法》规定,这些政府部门将按照目录,负责推进相关项目的进场交易,省发改委、行业监督部门将依法加强对目录内的各类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监管。

原标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平台 违者责任人将被追责

今后,凡是涉及到省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项目,将实行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交易等。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对省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一管理,以构建“公平、阳光、透明”的交易市场。

六大类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将进统一平台

在《办法》出台后,安徽省发改委于6月17日公布了详细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记者注意到,目录共分为六大类,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矿业权出让转让项目、省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省直单位资产处置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等六大类,涉及到财政、国土资源、教育、水利等多个部门。

《办法》规定,这些政府部门将按照目录,负责推进相关项目的进场交易,省发改委、行业监督部门将依法加强对目录内的各类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监管。

“六个统一”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透明”

据介绍,根据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要求的“六统一”(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评价),《办法》的出台为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工作机制,提供了政策制度保障。

依据《办法》规定,将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依托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市共建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为省级公共资源项目提供集中统一进场交易服务。

在交易活动流程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省级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对交易办理、信息发布、专家抽取、评标方法、交易担保、交易结果公示内容、项目履约等作出了具体管理规定,明确了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竞争主体、评标评审专家、交易中心、行业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在交易、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凡是进场交易的项目交易信息应当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为了确保公平交易,《办法》提出任何单位不得违法设置会员注册、资质验证等方式,限制和排斥竞争主体参与交易。禁止采用抽取、摇号的方式直接确定竞得候选人或者竞得人。

《办法》还对“统一评标专家”予以规定,明确抽取评标评审的专家需在评审前24小时内,从省、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发现不当竞争 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

为方便竞争主体及时提出合理诉求,解决投渠道不畅等问题,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办法》规定投诉人在交易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交易平台,也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交投诉材料。

通过交易中心窗口或者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投诉材料的,交易中心应根据投诉事项分类,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及时以电子方式分送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有关行业监督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调查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反馈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送达投诉人。

逃避进场交易 责任人将被追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的要求,列入交易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必须进入交易中心统一集中进行交易。记者了解到,违反规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会被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为了工作顺利推进,《办法》制定了严格的追责机制。对于违反《办法》的项目单位或者其他代理机构、竞争主体以及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监督部门、交易中心等单位及工作人员,都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前6月通过平台交易共节约资金2.52亿元

“今后将依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情况,逐步扩大目录的范围,实施动态修订”,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曹发义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1至6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1229个,累计完成了630个,预算金额12.2亿元,成交金额9.68亿元,节约资金2.52亿元;其中为全省16个市186家县级公立医院网上采购药品金额达30亿元。此外,一批交通、水利工程、能源项目和矿业权出让项目已经完成招标或者正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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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燕飞]

标签: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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