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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安徽网络借贷有望告别“野蛮生长”


来源:安徽日报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专家表示,资金托管到底怎样才算符合监管要求,还要看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界定划分资金托管的具体模式。

原标题:网络贷款平台近年来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同时暴露出监管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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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融资效率 满足居民理财需求

“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时间就是成本。网络借贷一般一周放贷,比起动辄一个月的银行贷款,效率要高很多! ”7月31日,合肥一家门业公司的朱会计告诉记者,自从与一家P2P网络借贷公司合作以来,已经贷款两三次了,100万元的贷款,每次只需一周时间,而年利率大约在9.5%,比银行高不了多少。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徐亚平表示,网络借贷的主要定位就是小微企业,其互联网特质开拓了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业务领域,具有方便、快捷、灵活等优势,深受借款人的青睐。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其中,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因此,网贷不仅帮借款人渡难关,还拓宽了投资人的理财渠道。

媒体工作的孔女士最近就从网贷平台尝到甜头,她购买了几万元的P2P网贷产品,3个月的收益大概在8%至10%之间。 “前阵子看到别人炒股赚钱有些眼红,但自己又不会炒。后来看到国家也比较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那就选择P2P理财吧,好歹也有10%的收益,不低呢! ”

安徽省供销社旗下、上市公司巢东股份绝对控股的“德众金融”,是一家线上互联网金融平台,其董事长兼CEO许圣明告诉记者,公司去年6月6日上线试运营,刚满1年时间,融资近8亿元,融资余额超4.5亿元,为省内的110余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解决了融资难题,得到了企业、担保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的认可。“网络借贷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填补拓宽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较好地解决其融资难问题,同时,还可有效降低民间借贷的成本,目前小微企业从民间借贷渠道获取资金成本月利率在三到五分之间。 ”

细则出台尚需时日

银行嗅到行业商机

此次《意见》出台,明确了包括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地位、监管主体、业务定位等内容,有意料之内也有意料之外。

如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等,符合之前业内预期。记者采访安徽银监局方面,一位负责人回复具体实施细则尚在制定当中,截至目前,该局没有接到任何上级通知,也没有看到任何细则稿子。但其估测,P2P监管可能如同融资性担保公司,即银监会出政策,地方政府具体监管。

但是,《意见》在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方面指出,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这一点出乎很多业内人士意外。许圣明说:“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的要求,比预想的要严格,这样一来,原来从事资金托管的主流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就失去了资格,为其在这一领域的发展画上了句号。 ”

据了解,目前九成以上的P2P平台选择的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托管资金,很少选择商业银行来托管资金,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切换至银行存管将是大势所趋。但居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前列的“汇付天下”方面表示,他们为P2P平台提供的资金托管已经包含有银行资金监管模式,即“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托管模式,符合监管的要求。

专家表示,资金托管到底怎样才算符合监管要求,还要看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界定划分资金托管的具体模式。

对于资金托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嗅到商机。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我省一些银行已经开发出了第三方存管系统,在寻找好的P2P公司作为合作对象。

告别无监管

或迎行业洗牌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创新同时,也鱼龙混杂,负面跑路新闻不断。此次《意见》出台,行业将有望结束野蛮生长状态,进入良性循环、有序发展状态。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暴雨过后,空气更加清爽。 ”

网贷进入中国以来,发展十分迅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P2P平台数量达2000多家,网贷成交量也呈快速增长之势,6月份成交量达660亿元,历史累计成交量达6800多亿元,6月末的网贷余额达2087亿元,从目前的发展速度看,全年交易量预计达8000亿到1万亿元,余额或能达到3500亿元,相当于全国小贷公司余额的三成。就安徽来说,网贷领域也较为活跃,平台数量已突破100家。

但是问题平台也不断暴露。据网贷之家统计,6月出问题的平台有125家,安徽有8家,截至目前安徽有30余家平台出现问题,互联网金融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细分领域发展不平衡。作为曾经的银行机构从业者,许圣明分析,问题平台基本上都是自融、资金池和自担保模式等,存在虚假项目现象。金融风险的特点有传导性、隐蔽性、广泛性和突发性,如不解决好这一问题,今后的问题平台会持续出现,影响面也会更大。

“因此,《意见》可以看作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本法,给予行业较高的定位,对行业发展是一大利好,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徐亚平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会带来一次行业的大洗牌,迫使那些自融、自保、欺诈等不具备互联网金融开办条件的平台出局。并且,随着门槛的逐步提高,未来会有更多有实力企业和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业务。

据了解,目前北上广浙等地都出台了地方性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并成立了地方性的网贷协会等自律组织,我省在这一块目前还存在空缺。一些网络借贷的经营者纷纷表示,希望政府能尽快出台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同时,希望监管政策在制定时能充分体现指导意见的精神,充分把鼓励创新放到突出位置上,把指导意见的精神落实到监管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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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殷艳萍]

标签:意见 金融发展 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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