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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访民领取政府5300元钱 镇政府报案称遭敲诈勒索


来源:澎湃新闻

李希珍说,丈夫上访的诉求主要包括:反映房屋被强拆,请求政府按政策给予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因强拆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停业补偿费。淮上区政府出具的《关于陈旺淮反映房屋搬迁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淮复字[2013]1号)显示,陈旺淮不服小蚌埠镇政府的答复,于2013年6月17日向淮上区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原标题:安徽访民领取政府5300元钱,镇政府报案称遭敲诈勒索(组图)

陈旺淮

2015年7月11日,57岁的上访户陈旺淮,遭镇政府报案称其“敲诈勒索”,被警方刑拘、逮捕。一个半月以来,其妻李希珍步其后尘,走上上访之路。 

陈旺淮夫妻是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人,2013年3月房屋遭强拆。  

8月13日,李希珍告诉澎湃新闻,镇政府所谓的“敲诈勒索”,指丈夫上访期间收取政府劝访支付的5300元钱,“2014年给了2300元,写了借条,并表示领到拆迁补偿后偿还;2015年7月给了3000元,写的是领条。两次领钱的条子上都注明是上访费用。”

就此,许多知情维权村民认为,镇政府是在“打击报复、构陷陈旺淮”。目前,当地官方未公布“敲诈勒索”细节。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维昶认为,从立法本意和法理上来说,政府不具有被敲诈勒索的主体资格,不能作为敲诈勒索对象。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勇说,国家公职人员配合上访户“敲诈”,让国家受损失,涉嫌构成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

7月10日晚,进京上访的陈旺淮被接回蚌埠后,被送进小蚌埠派出所。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警方所做“陈旺淮案”的证人证词,涉嫌作假。

对此,小蚌埠镇党委书记翟金荣(女)告诉澎湃新闻,该案警方正在办理,具体情况不清楚。淮上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不便接受采访。

强拆

“家破人亡”,李希珍用这个词,形容7月11日以来丈夫被抓走后的生活。

原本,一家三口居住在与蚌埠市区一桥相隔的淝淮路边,经营着一家餐馆和一个日用品商店。2013年3月23日,遭遇政府强拆。

陈旺淮居住的小蚌埠村943号,被政府纳入小蚌埠村4号棚户区拆迁范围。

重回老屋所在地,李希珍需要通过周围的房屋对比才能找到老屋的位置。

小蚌埠镇政府在《关于陈旺淮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说明》(简称《情况说明》)中称,4号棚户区的拆迁工作,从2012年4月开始,是在蚌埠市、淮上区政府两级的统一安排下开始的。

李希珍说,经过拆迁组的测量,他家的房屋面积一共是215.525平方米,其中100多平方米是门面房,但小蚌埠镇政府的拆迁补偿,只按人均45平方米进行安置,并且只给住宅不给门面房,如果要大一点的房子或门面房,需自己再掏钱。

“被拆迁的房子临街且与蚌埠市区一桥相隔,门面房价格每平方近万元,安置的小区比较偏僻,房价才2000元多一点。”李希珍说,由于补偿标准相差太大,他们家一直拒绝搬迁。

李希珍回忆,2013年3月23日上午9点多钟,陈旺淮被拆迁人员叫到车上,拉到镇政府一个房间内滞留2个小时;其间,警方压阵的拆迁队开始工作,她家的房屋在大部分家产尚未搬出的情况下,被夷为平地。之后,陈旺淮才被放回家。

李希珍说,小蚌埠镇政府拆迁这一带房屋时,没有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土地公告》,也没有出示《房屋征收决定书》等法律文件,也没和他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4号棚户区居民赵福和等人证实了李希珍的说法。赵福和的房屋至今没有被拆。他称,抗争到现在,勇气在于政府是违法拆迁。

淮上区4号棚户区拆迁户赵福和认为政府违法拆迁,至今没有搬迁。

 

上访

房屋被强拆后,陈旺淮开始上访。

李希珍说,丈夫上访的诉求主要包括:反映房屋被强拆,请求政府按政策给予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因强拆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停业补偿费。

“因为他(陈旺淮)是一名老党员,又是退伍军人,所以特别相信政府和法律。”李希珍说。

小蚌埠镇政府在《情况说明》写道,2013年5月21日,小蚌埠镇政府给陈旺淮下达了书面答复意见书并送达信访人。

陈旺淮家属提供的警方案卷材料显示,《关于陈旺淮反映强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蚌复字[2013]1号)中对陈旺淮的诉求进行答复,由于答复意见缺失,尚不知确切的答复情况。

但这份意见书中,小蚌埠镇政府对强拆作出解释,“因按市政府交付净地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2013年3月23日对拟拆迁户进行了“助拆”。

对此,抗拆户赵福和强调,征地拆迁仅政府同意是不行的,必须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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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敲诈勒索 陈旺淮 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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