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读了国标版广场舞 风靡大江南北的《小苹果》《最炫民族风》等广场舞曲,将推出国标版本了,这一消息刚一传出,就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其中不乏质疑与争议声。 本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没有什么不好,反而充分证明了广场舞运动的生机和活力,但这其中也比如有些舞蹈动作设计的不够科学合理,不但起不到锻炼身体的作用,时间久了可能还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而国标版广场舞在编排的过程中,坚持了编排科学合理,动作简单易学的原则,既有利于广场舞的推广,同时又有利于跳舞者的科学锻炼和身体健康。 全国的广场舞爱好者们,即便不愿意完全按照国标版广场舞来跳舞锻炼,但是也可以吸取其科学、合理的成分,对自己版本的广场舞进行适当的改进与完善。 [详细]
统一规范广场舞是种矫情和卖萌 23日,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了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消息一公布便引起广泛讨论,其中不乏众多质疑之声。 老百姓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抗拒,“你不给我场地,不提供健身器械,不保障我的权益,如今我自发的在家门口活动活动,你还要规范我踢多少下腿?” 甚至网友质疑,国家体育总局这样“多此一举”的做法并不是真正为了老百姓的健康健身,而是为了彰显体育总局的地位,从原来对广场舞的毫不重视,甚至打压,到如今的“香饽饽”,体育总局不能忍受这样一个拥有庞大参与数的体育活动没有他的参与,说白了就是要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打着为民好的旗号就没有得到相应,我们不禁想一下原因。如果一件好事办到了大家心坎里,还会是这种效果吗?如果此时体育总局发布的并不是广场舞的规范动作,而是批了很多公园、社区作为广场舞的专用地,大家会不喊好吗?如果发布的并不是广场舞的规范动作,而是配上一些健身老师,下到社区、基层,走到大家的生活中去指导,大家会不欢迎吗?[详细]
体育总局要管的并不是广场舞的舞姿 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国标”广场舞未必就高于民间原生的广场舞,但现在毕竟不是全国只有几部样板戏的年代,体育总局推行的“国标”本身并没有太多强制性,因此不太可能损害后者的多样性。更何况,“国标”的真正价值,其实并不在于审美,甚至不在于促进全民健身,而在于它的社会调节功能。 体育总局和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相关官员明确表示,下一步,两部委还将联合对广场舞进行进一步的引导、扶持和规范,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有理由相信,对于音量、规模等“导火索”因素,都会陆续有相应的规范出台。无论这些规范是强制性的,还是引导性的,在大妈群体中的接受度,都可以有比较乐观的估算。毕竟这样一个年龄群,因为成长经历和价值观的原因,“统一制式”对她们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说服力。 体育总局这次还真不算管得太宽。虽然尚需时间检验,但推行国标广场舞,体育总局意不在酒,它想管住的,从一开始就不只是舞姿。 [详细]
对广场舞的规制将戕害广场舞生态 据介绍,体育总局、文化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规范广场健身操舞健康有序发展,避免扰民矛盾。体育总局此举颇有些一统广场舞“江湖”的意味。可以想见,若体育总局推广有力、宣传到位,然后结合行政力量,愿望成真,实现对广场舞的规制与统一,彼时,全国人民踏着一样的节奏、迈着一样的步伐、扭着一样的舞姿,此情此景,当真令人有恍如隔世、梦回六、七十年代之感。 一旦体育总局权力介入,以全国统一的规制性破坏广场舞“江湖”原有的竞争性生态,广场舞必将走向没落,广场舞的繁荣也必将不再,最终沦为政府部门主导下的“广场舞工程”,丧失原有的民间自发的多元、活泼的生态。 可以说,体育总局对广场舞的行政规制乃是权力对本该由民间或社会自发生成、调节的领域粗暴介入与干涉,就此而言,体育总局此举有些越界了。 [详细]
统一广场舞:行政之手下还应有包容之心 这样的善意政策在其执行过程中也必须配以高度的包容之心,否则,其在推广过程中不但会困难重重,甚至还可能引发更大的民意反弹 广场舞的生命力,乃在于它可以在不同时段对其内容进行任意的填充。国家层面的广场舞动作虽是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排而来,但是,如果单一的动作被跳得太久,它必定会引发民众的审美疲劳,激发民众的反对情绪,进而在整体上消解统一广场舞的推广力度。 如果相关部门能在权力规范广场舞的视角之外,对原本存在的广场舞动作给予权利上的自由选择和参与上的更大包容,那么,这种互动性质下的有力引导,就有可能为广场舞的有序发展带来明媚的春天。否则,武断的推行,只怕会落得个南辕北辙之效。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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