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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立1530个社会救助“一门受理“服务窗口


来源:中国安徽

2014年12月4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政府对我省中长期社会救助发展的战略部署,对指导我省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标题:贯彻落实安徽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

2014年12月4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政府对我省中长期社会救助发展的战略部署,对指导我省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我们请来了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超英,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李永骧,就《实施意见》有关话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陈超英]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活动。首先,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非常乐意倾听各位网民朋友的建议和意见。 
 
[李永骧]  大家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  陈厅长,首先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陈超英]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自2007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省政府先后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农房保险试点、就业促进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救助项目纳入省级民生工程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救助水平和覆盖面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省城市低保月保障72.4万人,支出资金28.95亿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08.03万人,支出资金36.97亿元;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3.08万人,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1.4亿元;救助城市“三无”人员4万人;实施医疗救助389万人次,支出资金10.83亿元;实施临时救助9.5万户次,支出资金1.14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67.5万人次,发放救济款2.03亿元;落实山区库区农房保费4437.76万元,受理理赔6324起;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等人员14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1亿元。同时,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等救助制度有序推进,投入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51.77亿元,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2.38亿元,全省安排公租房(含廉租房)和租赁补贴专项补助43.28亿元等。这些数据,真实反映出我省社会救助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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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军]

标签:社会救助 访谈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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