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亳州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公车私用…亳州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原标题:市纪委曝光三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亳州市纪委印发通报,对三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牛集中心所负责人张云朗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等问题。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中午,张云朗私自安排单位公车送其至怀家十大碗饭店与牛集镇郭楼村村干部李古奇等六人聚餐并饮酒,后于当天下午擅自脱岗乘单位公车 返家;2018年年底至2020年6月,张云朗安排人 员多次抽取单位公务车辆汽油63桶约1575升(价值约8096元),用于私车加油、变现;2019年,张云朗多次虚报修车费用共计14755 元;此外,张云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8日,张云朗受到开除党籍、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 应处理。

2、蒙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双涧交警中队中队长戴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戴锋多次收受蒙城县宁波车队礼金。此外,戴锋作为中队长对于交警三中队多个民警及辅警长期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已另案处理),负领导责任。2020年8月11日,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3、涡阳县检察院检察一部负责人王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 年底,王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案件当事人亲属委托花沟镇派出所所长刘子毅赠送的5000元现金。后按正常程序办理,未给予案件当事人特殊照顾。2019年10月,刘子毅因违规违纪接受县纪委调查期间,王建主动说明有关问题并将5000元违纪资金上缴。2020年9月,王建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受处分的干部,有的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但最终受到严肃处理,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经常性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 醒、早纠正,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关键少数、 重要岗位、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找准“靶 子”、查清“病灶”,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 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持续 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推动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贯通纠治 “四风”的合力,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