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防控!合肥发布两个重要通知!

事关疫情防控!合肥发布两个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电影放映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委办,各地区电影主管部门:

2021年春节将至,一批精心创作的优秀影片即将上映,电影放映场所空间封闭、人员聚集、流动量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重大。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全市电影放映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各地电影主管部门、电影放映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各电影放映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影院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要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把防控责任细化到具体个人。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各电影放映单位要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要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要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三、加强场所防控管理。各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要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营业场所清洁消毒,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各电影放映场所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

四、加强观众进出管理。各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登记观众信息,检查体温,未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要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要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五、做好设施设备维护和突发情况处置。各电影放映单位要及时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要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六、抓好安全生产和放映质量。各电影放映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确保各项卫生指标符合标准。各电影放映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严禁瞒报虚报挪占票房收入、制造虚假交易;加强巡场管理,严防盗录盗播。要严格执行电影院放映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放映员和放映机房的管理,提高岗位责任意识,确保放映期间银幕亮度、清晰度等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各地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也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市委宣传部将适时组织督查暗访。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1日

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委办,市直宣口有关单位: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节点,春节传统佳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剧,疫情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加。为全面扎实做好近期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减少聚集性文娱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文化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不得举行大型营业性演出、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迎新年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已列入年度计划的文化活动可取消或延后。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视情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平台开展网上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规范管理文化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场所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推动文化活动场所预约常态化,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接待,娱乐场所严格执行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规定。及时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加强筛查。所有工作人员和消费者须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劝阻并暂时隔离,立即报告当地的防指办及时处置。

三、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凡经当地防指办批准的文化活动必须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监督管理,特别是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持人员间距,增加人员配备,加强疏导,严防人员瞬间聚集。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1日

(来源:合肥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