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协委员杨增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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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协委员杨增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棉油、果蔬茶、肉蛋奶等产品生产的基础,世人皆知。耕地是关乎人类健康和生存的命根子,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当下和未来,众人皆懂。耕地的稀缺性、维护生态循环的重要性、一旦破坏修复治理的艰巨性,想必绝大多数人也是明白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问题,先后对清理整治大棚房、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但不能回避的事实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占用基本农田大搞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一些地方在公路、铁路、河渠沿线两旁占用良田设置几十米甚至几百米超宽绿化带,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大量改种非粮作物,一些地方长期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一些市场主体违规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趋势加剧,乱象丛生,触目惊心!据资料反映,近年来,我省耕地调整为其他用途地达几百万亩,有的被调整为林地,有的被调整为坑塘水面,有的被调整为种植业园,少量被调整为草地,还有被调整为其他用途。

我省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如果任其发展,后果难以承载。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刻不容缓!

为此建议:

一、立即行动,全面清理完善政策。省政府应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首长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责任制。省耕地主管部门要立即着手做好与遏制“非农化”“非粮化”要求相悖的政策梳理、调整和废止工作,扫清政策障碍。凡是与中央要求不符合的政策,要果断清理、废止,凡是需要调整的要及时调整到位。在摸清“非农化”“非粮化”底数的基础上,采取坚决措施,逐步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

二、强化监测,夯实耕地利用基础。要建立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评价、监管制度,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查和分级备案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用途监测管理。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树立决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的导向,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等重要农副产品生产。

三、明晰用途,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省耕地主管部门要将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解到市、县、乡,督促落实到地块。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从事林果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发展稻渔等综合种养,应当符合技术规范。“决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

四、严格考核,确保耕地合理利用。省政府督查部门要整合分散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林长制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单设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考核事项,列入对地方目标绩效考核,考核分值要适当。同时加大督查频度、力度,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考核结果与支持政策、资金项目挂钩。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要约谈,并向省政府作出说明。

五、加强宣传,树立正确导向。要加大《土地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做到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擅自调整,不得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不得违规纳入退耕还林还草,不得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打牢永久基本农田种粮属性的认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