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假蜂蜜诈骗老人 两男子在安徽霍山被判刑

制作假蜂蜜诈骗老人 两男子在安徽霍山被判刑

近日,霍山法院依法宣判刘某、许某某两人诈骗一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依法追缴许某某违法所得二千六百五十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刘某多次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许某某来到霍山县,在住宿的旅社制作假蜂蜜,然后驾驶摩托车到大化坪、漫水河等乡镇,冒充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假蜂蜜冒充野生蜂蜜出售给当地老年人,骗取老人钱财共计14960元。其中,许某某参与诈骗2起,诈骗金额5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许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许某某另有犯罪前科;被告人刘某多次诈骗;两被告人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均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坦白;赔偿了全部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被告人许某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自首。两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霍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