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 安徽定远县一国有林场驻点原副组长受审

涉嫌受贿罪 安徽定远县一国有林场驻点原副组长受审

6月27日上午,定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份,徐某担任定远县依法整治砂石行业工作指挥部第二大队西卅店大金山林场驻点副组长,2016年下半年,管某某(另案处理)请求被告人徐某为其无证开采石料帮忙通风报信,以逃避指挥部联合执法大队查处,并许诺事后给予感谢。徐某一方面让管某某在沿线设置岗哨逃避联合执法大队巡查,或提前告知联合执法大队巡查信息;另一方面其本人减少或不去压露山现场巡查。此后,管某某无证开采行为再未被查获。

2016年11月15日,被告人徐某以自家房屋装修为由,向管某某索要50000元。管某某为其非法开采石料能够继续获得徐某的帮助,于当日向徐某银行账户转账40000元。被告人徐某于2021年8月10日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于2021年8月17日主动退缴赃款40000元。

庭审现场庄严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进行了最后陈述,案件选择择期宣判。(定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