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认定第二批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

安徽拟认定第二批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安徽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精神,推动气象旅游融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开展2022年度“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创建认定工作。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初评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拟认定金寨县天堂寨镇等10家单位为第二批“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气象局联系。

电 话:0551-63608347(省文化和旅游厅)

0551-62290038(省气象局)

附件:拟认定第二批“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名单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气象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拟认定第二批“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名单(共10家)

1. 金寨县天堂寨镇(天堂寨景区、天水涧漂流景区等)

2. 潜山市天柱山风景区

3. 九华山风景区

4. 石台县仙寓山景区

5. 岳西县包家乡(鹞落坪景区、石佛村等)

6. 绩溪县家朋乡(尚村、霞水村、磡头村等)

7. 青阳县九子岩景区

8. 黟县柯村镇(柯村村、胡门村、江溪村等)

9. 郎溪县大佛山养心谷景区

10. 庐江县阳家墩景区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