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信息公开表更新多个行政处罚信息,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比例;2.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该行被罚款60万元。
孔凡宏,时任舒城农商行董事长,对舒城农商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比例、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不合规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
来源:安徽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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