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支持长三角五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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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文!支持长三角五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未来5年,长三角五城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要怎么干?如今有了答案。

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目标,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根据五地情况,其中,要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上海和合肥都是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合肥定位为原始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新高地,南京和杭州一直在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等方面有很多亮点。”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安徽省社科院城乡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孔令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将嘉兴纳入本批试点,综合考虑了长三角城市产业,科技创新等资源禀赋,“因为G60科创走廊建设也写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这是以科创为主题的廊带,杭州、嘉兴、合肥都在此范围内”。

孔令刚进一步指出,总体上,长三角城市群定位要进一步在各个城市中突出细化和特色化的发展重点,“嘉兴和苏州都是上海都市圈成员城市,但相比苏州,选择嘉兴,从特色上以及对长三角包括国内其他体量不大的中小城市发展有示范意义”。

在孔令刚看来,科技金融是比较成熟的说法,科创金融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改革试验。

“此前,温州等地也曾经被列为金融改革试验区,但试验的方向和任务不一样。此次更加突出科创金融试验,是希望长三角这几个城市立足创新资源基础,特别是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金融赋能科技创新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孔令刚说。

上海市长三角科创金融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城乡产业金融研究所所长孙文华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指出,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深入发展,各行各业已相融相生,尤其是在科技创新方面,长三角三省一市拥有各自的区位优势和创新优势,但同时也存在“同质化”竞争和产业政策无序竞争等的问题。

“为此,《方案》着眼金融、科技和产业的良性循环和互动,以金融支持长三角协同创新的体系建设。”孙文华说,金融支持的协同需要避免区域内部的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竞争,为构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方案》的出台有利于长三角科技创新的均衡化发展,同时也给五地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以此形成错位竞争。

孔令刚认为,《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孔令刚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了不少成就,但也有很多痼疾在短时间内很难打破。

“比如行政壁垒,但可以在一些纵向领域或行业领域先试先干起来。原始创新需要金融支持,而且数额巨大,短时间很难有看得见的成果。这个需要国家层面,以及科学院、教育部等中央部门,而科研机构和高校又在具体的城市,所以需要协调和选择。”孔令刚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还遇到了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挑战,特别是疫情已经对长三角产业链韧性提出新要求,这也可以在金融支持上分析支持和赋能的路径。”

同时,《方案》还从信贷支持、创新担保方式、降低信贷成本等优化科创金融产品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机构试点通过QDLP等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

具体包括,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进一步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有效发挥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支持商业银行运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试验区内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在鼓励跨境投融资创新上,《方案》提出,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前提下,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试点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境内科创企业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机构试点通过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参与境外科创企业并购。

“《方案》提到要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意义尤其重大。”孙文华说,这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

此外,《方案》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

如上市融资方面,《方案》提出加强上市后备科创企业资源库建设,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鼓励和支持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该政策利好消息发出后,也将利好这些行业板块,这些板块后市或将再次有活跃效应,这对大盘指数也有正面推动效应。”孙文华说。

《方案》还明确,支持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符合科创企业特征的信用评分、内部信用评级和风险防控模型。支持国内外优质信用评级机构以质量为导向创新科创企业评级方法,依法依规开展科创企业评级,推动征信机构在风险防控、反欺诈、精准营销等方面创新征信产品和服务。

在加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上,《方案》支持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国家金融科技研发机构,搭建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平台,加速成果转化。

来源:长三角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