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680余万元 安徽一厅干受审

被控受贿680余万元 安徽一厅干受审

2月8日上午,黄山中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戚怀民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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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戚怀民利用担任淮北市纪委副书记、淮北中院副院长、院长、阜阳中院院长、宿州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的职务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案件处理、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安徽吉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钦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钦亮等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81.92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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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戚怀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历经三个多小时。因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黄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