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2315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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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2315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6日上午,2022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展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杨燚,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何爱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省药监局副局长张磊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汪晔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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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杨燚(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杨燚(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何爱武(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何爱武(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卫东(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卫东(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药监局副局长 张磊(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药监局副局长 张磊(许梦宇 摄)

一图读懂新闻发布会

安徽12315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亿元

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法院如何通过强化消费司法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何爱武

省高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立足审判职能,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努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1.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行为。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466件,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03件,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15件,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犯罪案件39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妥善审理涉消费者民事权益案件。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29460件,其中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9969件,结案标的额13亿余元;审结网络购物纠纷案件591件,结案标的额882万余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审理涉消费者权益行政案件。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行政一审案件123件,其中审结食品药品案件54件,审结质量监督行政案件38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

2.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消费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保委等进行协作,充分实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消费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立,合力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和完善监管行为。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坚持发布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发挥裁判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旁听消费维权案件审理、巡回审判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研判消费领域案件态势变化,提升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共同解决消费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推进消费安全社会共治。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2022年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情况。

李卫东

谢谢提问。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多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全年共立案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82件。桐城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白皮肉”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推动解决该市生猪定点屠宰历史遗留问题和治理难题,被最高检评选为典型案例。

一是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等消费民生痛点,开展多维度公益保护。持续深化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该领域案件1134件,在175件案件中主张惩罚性赔偿金12.5亿余元。全力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隐私信息屡受侵犯问题,办理案件396件。积极拓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新领域。在涉农领域、消费预付卡以及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等新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二是着眼系统治理、溯源治理,推动全方位综合治理。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省检察院推动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治理工作。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助力维护食用农产品安全。依法促进社会治理。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会同行政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推动行业治理。

三是携手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实现全社会共治共享。深化支持起诉工作。2022年,检察机关支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8件。滁州市检察机关支持省消保委提起的我省首例“三农”领域消费公益诉讼一案,诉请判令7名被告承担赔礼道歉并支付64.94万元赔偿金,法院支持全部诉请。多渠道保障公众参与。启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和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招募3000余名志愿者,畅通线索收集和举报渠道,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溯源治理,深入推进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

请介绍一下2022我省药品市场监管取得哪些进展。

张磊

2022年,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产品风险全面防控。2022年,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国家药品抽样批次位列全国第一,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省级药械妆监督抽检任务圆满完成,共抽检药品10224批次,医疗器械420批次、化妆品200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9.5%、96.7%、97.5%,发布17期质量公告。对抽检到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实施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部完成核查处置。

二是市场秩序有力净化。通过开展“药安乡村2022”药械稽查专项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全省按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6426件。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8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89件,为各级公安部门检验检测涉刑药械妆产品518个。对滁州市查处的7.11重大制售假药案,芜湖市查处的严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等大要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与检察院、公安厅联合评选出十个药品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并联合发文通报表扬案件查办单位和办案人员。

三是安全治理切实有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局队联合、局所联合、所所联合、党建引领党员包保、网格加铁脚板、1+N模式等创新机制和做法,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我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4次在国家药监局专项整治分领域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强化部门协同、狠抓“行刑衔接”“行纪融合”等做法成效在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上受到表扬,国家药监局发文通报表扬我省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表现突出单位。

2023年,省药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切实加强药品稽查执法,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药品稽查执法体系。继续提升基层办案能力,深入基层一线,加大督导督查。坚持以“提能力、挖案源、勤督导、强衔接、破大案”思路,推进全省稽查一盘棋格局。坚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有效覆盖等要求,科学、规范、合法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药械妆监督抽检工作,提高抽检品种针对性和环节地区覆盖面,及时高效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查清问题和流向,做到风险全量可控。继续开展“药安乡村2023”专项稽查行动,持续对乡村地区开展专项稽查,进一步净化乡村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狠抓大要案,争取查处一批重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来源:安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