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无为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夏某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无为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3月23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无为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安徽省地矿局、芜湖市政府办、芜湖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本次庭审。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夏某某利用其担任国企高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夏某某,并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庭上,公诉人详细阐述了本案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深刻剖析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及警示,立足庭审开展廉政教育,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过,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极大增强了庭审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为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无为市人民检察院还组织部分干警现场观摩庭审。下一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观摩庭审、岗位练兵为抓手,大力打造优秀公诉团队,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无为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