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门县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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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县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3月31日上午,黄山区人民法院对祁门县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吴钱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吴钱安所退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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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吴钱安在担任黟县碧阳镇政府镇长、碧阳镇党委书记,黟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黟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祁门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民宿酒店用地审批、酒店经营、厂房出售、工程承揽、项目验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8.5827万元、0.3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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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钱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黄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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