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等违规行为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20万

涉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等违规行为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20万

涉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等违规行为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20万

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获悉,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一、入股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导致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为本行贷款;二、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三、个人消费贷款贷后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四、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该行被罚120万元。

彭先海,时任霍山农商行董事长,对霍山农商行入股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导致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为本行贷款问题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

杨益,时任霍山农商行行长,对霍山农商行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个人消费贷款贷后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问题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