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安徽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处罚公告,对一位券商分析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就在前不久,证监会刚刚向各券商通报了2022年研究报告“双随机”的现场检查情况,共覆盖45家公司的300篇研报。这份罚单也成为了“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通报后的首份研报罚单。
官方信息显示,安徽证监局认为,该分析师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上述情形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因此,上述研究报告的署名分析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安徽证监局披露的这份罚单仅公布了分析师姓名,并未公布被罚研报所属券商。中证协官网信息显示,共有20余位同名证券从业人员,但登记类型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的仅华安证券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