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盗窃工地建材 安徽一法院判了!

无业男子盗窃工地建材 安徽一法院判了!

为牟利不惜以身犯险,打起了工地上各种工程物资的主意,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伙同他人以身试法,最终“身陷牢狱”。

日前,固镇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薛某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4月17日、4月18日,被告人高某、薛某两次到固镇县经济开发区某工地,将被害人李某存放在工地的一个四轮机斗子、七个吊架(龙门架标准节)、五六根钢管等物品盗走。2022年12月8日,经固镇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四轮机斗等物品价值人民币5261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高某、薛某已经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薛某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高某、薛某具有犯罪前科,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犯罪后自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薛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已经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薛某原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固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