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家医药公司违规生产 合计被罚1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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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家医药公司违规生产 合计被罚149万!

安徽凯顿防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被罚51万元

据安徽省药监局获悉,近日,安徽凯盾防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因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51万余元罚款,并被没收非法财物。

安徽省药监局公示的处罚通报显示,2022年6月1日执法人员在合肥市新站区合白路西侧元琛科技大厦四楼发现标示安徽凯盾防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一次性防护服131件,其说明书中标示了虚假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当事人未取得相应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年6月12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1266件一次性防护服(非灭菌)(批号:F22010101);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涉案产品一次性防护服(非灭菌)内包装纸塑袋47664个;3.没收用于违法生产涉案产品原料防护服(最小包装无标识)2808件;4.并处货值金额34580元十五倍罚款518700元。

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因制售不合格药品被罚98万元

安徽省药监局消息,近日,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约82.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约15.8万元,罚没款共计约98万元。

安徽省药监局公示的处罚通报显示,3月24日,接省局转《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3〕69号),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编号:YP20230592),检品名称:炒酸枣仁(批号:220801),检验结果:【检查】水分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不得过7.0%。检验结果:9.3%)。

6月14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中药饮片炒酸枣仁(批号:220801)94kg;2.没收违法所得157857.8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29890.00元)3.6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827604元;罚没款共计985461.8元。

来源:安徽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