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效锋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王效锋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桂韧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志新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黄景松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刘荣华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学东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大昊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2023 年 8 月 31 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宁睿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宁睿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董言午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纪飞翔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伟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胡筱虹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清和的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3 年8月31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齐满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齐满清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景旺的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3 年8月31日
02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剑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艳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白雪莉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二、免去:
赵李勇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白俊林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03
马鞍山市含山县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陈振援,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陶厂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拟任镇党委副书记;
唐大俊,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清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拟任镇党委副书记;
童 磊,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清溪镇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拟任镇党委委员;
付云甫,男,汉族,199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镇党委委员。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公示期间个人和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有关情况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
电话号码:12380。
中共含山县委组织部
2023年9月1日
04
滁州市全椒县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拟提拔(进一步使用)的干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光华,男,1972年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单位正职;
庄广斌,男,1985年10月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拟任县直单位正职。
05
芜湖市南陵县
2023年9月1日,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进一步使用人选进行公示:
詹祥,女,1991年6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县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拟提名为副镇长候选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3年9月2日至9月8日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3-12380;举报网站网址:nlx.wuhu12380.gov.cn)。
工作日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553-6823319
意见箱设在县委组织部门口。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06
明光市
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李志强,男,汉族,1992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办公室副科级领导职务,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李磊,男,汉族,1984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古沛镇党委副书记,拟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1.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要求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干部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明光市政务大楼1009室
举报电话:0550-12380-8
举报网站:
https://www.mgxf.gov.cn/onlineReport/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8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