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控股企业被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罚款37万元

安徽建工控股企业被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罚款37万元

11月6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安徽生态环境”微博曝光了2023年度10起合肥生态环境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安徽新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生产线生产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的案例。

据曝光内容显示,2023年9月22日,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检查线索:合肥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另案处理)在承接该建材公司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时,将有组织废气1#、4#排气筒的颗粒物超标数据篡改为达标数据,并出具了虚假的验收监测报告。经调查,该建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采用虚假的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属于自主验收弄虚作假。

该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及《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裁量,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最终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7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6.75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安徽新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由安徽建工间接持股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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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截图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