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披、财务核算等问题 朝农高科董事长、董秘收警示函

因信披、财务核算等问题 朝农高科董事长、董秘收警示函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1月24日披露,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农高科”)董事长黄朝斌和董秘汤文军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截至目前,朝农高科未披露股权转让、承包经营等事项,同时未及时披露行政处罚、董事会决议、停产、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等事项。

安徽证监局认为,朝农高科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同时,该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凭证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按照内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等问题。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此外,该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租赁事项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亦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时任董事长黄朝斌、时任董事会秘书汤文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六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朝农高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黄朝斌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公司前身是安徽省宁国市化工总厂,创建于1984年,是国家农业部、工信部定点农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此前,因环境违法,朝农高科收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此外,据报道,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皖1881财保622号】。申请人沈帅军与被申请人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朝农植保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向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公司名下价值11,366,805.9元财产予以保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宣城朝农植保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该公司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