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近期,烽火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员工乐承云因对烽火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据了解,此前,烽火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及烽火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曾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违反《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分别处罚款35万元和2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