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呼吁打破35岁职场门槛后 他又将“离线休息权”带入两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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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呼吁打破35岁职场门槛后 他又将“离线休息权”带入两会时间

下班以后回复钉钉、微信消息,已经成为很多“打工人”的常态。

全国两会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这是继去年两会呼吁打破“35岁职场门槛”后,吕国泉委员再次聚焦职场人的痛点,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吕国泉表示,国家层面应确立保护离线休息权的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撑。

另据《中国工人》杂志微信公众号3月2日介绍,这是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第一次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数字时代,如何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已成为近期一个热议话题。

2024年1月下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向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针对网络时代“隐性加班”,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此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李女士是某科技公司产品运营人员,因不满公司下班后一直要求她工作,她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公司认为,双方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属于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李某起诉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认定“线上加班”加班费时,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