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办贷款发现“被跨省结婚”20年 检方介入后撤销

安徽一女子办贷款发现“被跨省结婚”20年 检方介入后撤销

日前,安徽省天长市的李某来到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12309为民服务窗口,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连声说:“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的冒名婚姻终于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了!”

婚姻登记本意是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冒名登记,成了当事人通往幸福之路的阻碍。

2023年10月,李某因做服装生意需要资金,在当地某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显示其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记录,第一次婚姻记录显示于江苏省金湖县某镇与王某办理过结婚手续。

李某一脸惊诧:“我一直在安徽省天长市工作生活,不认识这个王某,怎么可能和他在江苏省金湖县结婚呢?”李某非常困惑,她心事重重地来到金湖县民政局了解情况,并请求撤销该婚姻记录。

由于该婚姻登记行政行为发生已超过20年,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难以认定冒名登记情况,民政部门无法自行撤销。若提起行政诉讼也已过起诉期限。

李某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金湖县检察院12309为民服务中心,承办检察官耐心地接待了她。李某告诉检察官:“这张结婚登记申请书上的大多数个人信息都是别人的。”承办检察官详细记录后告诉李某,检察院会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帮助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承办检察官专门向检察长周海波汇报。周海波第一时间牵头成立办案组,决定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

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先后4次跨省到两地档案馆复制婚姻登记档案等材料,到公安部门调取户籍信息,走访民政部门了解婚姻登记的基本流程及办理程序,委托物证鉴定中心比对鉴定李某身份证照片与结婚登记申请书上女方照片是否为同一人……通过分析研判,证实李某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

调查显示,2003年7月,张某因怀孕待产但未达法定婚龄,无法与金湖县的王某申请结婚登记。在熟人的帮助下“借”来安徽省天长市李某的户口簿,冒用李某身份信息与王某登记结婚。同年8月,张某又以李某的名义在金湖县某镇卫生院分娩一子。2005年11月,不知情的李某与赵某在安徽省登记结婚。2014年1月,张某与王某以真实身份再次办理婚姻登记。

最终,金湖县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予以纠正,遂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李某与王某的冒名婚姻登记。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予以采纳。1月20日,李某已收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

来源:江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