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平安出行,3月18日至24日,蚌埠交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
蚌埠交警针对酒驾醉驾易发时段,结合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在重点路口和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期间
共查处酒后驾驶48起
其中饮酒驾驶31起
涉嫌醉酒驾驶17起
市区典型案例曝光
驾驶人:刘某某
驾驶车辆:皖CH25**
检测数值:170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陈某某
驾驶车辆:无牌两轮摩托车
检测数值:128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李某
驾驶车辆:皖CD51**
检测数值:113mg/100ml
涉嫌醉驾
驾驶人:蒋某某
驾驶车辆:皖CM20**
检测数值:97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涉嫌醉驾
驾驶人:华某某
驾驶车辆:皖C8M6**
检测数值:79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刘某
驾驶车辆:皖AU3T**
检测数值:79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王某某
驾驶车辆:皖CEN6**
检测数值:78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李某某
驾驶车辆:皖CSQ8**
检测数值:62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董某某
驾驶车辆:皖A7B0**
检测数值:59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沈某
驾驶车辆:皖CHJ3**
检测数值:55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张某
驾驶车辆:皖CAN39**
检测数值:53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胡某某
驾驶车辆:皖CD681**
检测数值:53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刘某某
驾驶车辆:浙E55W**
检测数值:49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吕某某
驾驶车辆:皖C8B5**
检测数值:48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胡某某
驾驶车辆:皖AE6C**
检测数值:40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严某某
驾驶车辆:皖C496**
检测数值:38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朱某
驾驶车辆:皖CLP7**
检测数值:31mg/100ml
饮酒驾驶
驾驶人:吴某某
驾驶车辆:皖CH82**
检测数值:28mg/100ml
普通两轮摩托车
饮酒驾驶
驾驶人:孙某某
驾驶车辆:皖CUY3**
检测数值:28mg/100ml
饮酒驾驶
酒驾的危害
① 触觉能力 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②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 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③ 视觉 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④ 易困倦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程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注意
蚌埠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蚌埠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