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糕点、调味品、农产品等4大类共8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东屾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坚果藕粉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龙子湖区许长河干鲜店销售的干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赵县宏康食品厂生产的草莓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余庆苑农贸市场(孙瑞兰)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五河县闫明红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延安路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银泰店销售的香蕉,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鲍集农贸市场(年凤玲)销售的螺丝椒,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蚌埠市华运商贸有限公司通成紫都店销售的蜜广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唐家花园店销售的黄心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来源: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