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安徽铜陵: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水平,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质量,铜陵市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市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110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1210元每人每月,集中供养标准由1510元每人每月提高至1650元每人每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参照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来源:铜陵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