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花山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山大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楚江大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山大队
联合发布公告
4月24日至5月24日
联合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
具体如下
0 1
整治范围
花山区范围内,具有通道功能的道、路、街、巷及人行道,绿化带、停车场、住宅小区的公共地段和公共空间。
0 2
整治内容
花山区范围内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无人维护和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遍布、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各类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以下统称“僵尸车”)。
0 3
整治要求
1.对违规停放的“僵尸车”,请驾驶员及车主在七日内自行驶离、处置;
2.对有车辆号牌的“僵尸车”,交警及城管部门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车主尽快驶离;
3.对未查询到车主信息的“僵尸车”,交警及城管部门将依法现场取证,并依法处置;
4.因“僵尸车”擅自在辖区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造成路面、绿化损坏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0 4
其它事项
1.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
0555-8885138(花山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0555-2408060(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山大队)
0555-2425206(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楚江大队)
0555-2425322(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山大队)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僵尸车”清理整治工作,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来源:花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