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共同打造安全、有序
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现向社会公布近期5起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逆向行驶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1日
违法地点:包河区马鞍山路与望江东路交口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5月5日
违法地点:高新区彩虹路(天堂寨路—方兴大道)
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未佩戴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1日
违法地点:庐阳区蒙城路与濉溪路交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违法载人

违法时间:2024年5月9日
违法地点: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龙川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时间:2024年5月10日
违法地点:瑶海区龙岗路与新安江路交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交警提醒
曝光不是最终目的
而是希望每一位
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切莫拿自己生命安全开玩笑
同时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3、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来源: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