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利用 安徽宿州这一方案出台

关于秸秆利用 安徽宿州这一方案出台

日前,《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明确要求,要切实做好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力争实现零火点,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指出,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全市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

据了解,今年的禁烧工作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县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具体负责。继续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继续实施包保责任制,形成市级领导包县区(园区)、县区(园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五联包”立体责任网络。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确保消除焚烧隐患。以加强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为抓手,以用促禁,实行秸秆多途径转化利用,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并举新格局。同时,要强化秸秆收储离田,落实秸秆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其中集中堆放点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做好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

来源:宿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