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及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开始时间为7月4日,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暑假开始时间分别为7月6日、7月13日。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学期结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期末教学和考试安排
PART 0 1
(一)小学、初中
1.考试时间: 6月24日至28日 ,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校确定。(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6月17日,生物、地理;6月18日至21日,信息科技)
2.命题工作:各校自行组织试卷的命题和印制工作,小学、初中各年级不得进行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
3.几点要求:
(1)提前一周结束本学期课程;
(2)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可以综合采取趣味游戏、汉字听写、朗读诵读、口语交际、戏剧表演、生活应用等寓考于乐的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
(3)三年级至八年级的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4)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二)高中
1.高一年级期末考试
考试时间: 7月1日至3日 。
6月21日前结束本学期课程。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各校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测试。学校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
2.高二年级期末考试
考试时间: 7月8日至10日 。
6月28日前结束本学期课程。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各校要严格按要求组织测试。学校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
(三)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可参照中小学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测试。
(四)相关事项
1.期末考试前,各校应完成学生考查科目的考核。
2.高一年级领卷时间:6月30日上午8:30—9:00;领卷地点:市教育局一楼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大厅。
3.高二年级领卷时间:7月7日上午8:30—9:00;领卷地点:市教育局一楼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大厅。
下学期开学时间
PART 0 2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新高一、高二年级,8月29日教职工报到,8月30日、31日学生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新高三年级8月26日正式上课。
有关要求
PART 0 3
(一)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双减”工作要求,规范考试管理,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确定的日程组织测试,不得擅自变动。试卷必须在开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并核对分发,不得提前拆封、不得拍照传播。各学校要合理安排考场,做到单人单座。教师要严格按规定做好监考工作,强化考试诚信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舞弊现象。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素质发展评价工作,全面科学地评价和记录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过程。各小学应继续使用统一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实行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定。各县区教育局要将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定的有关情况纳入对各小学的考核。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学校利用假期违反规定进行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上课。
(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各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五)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遵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注重做好全体学生尤其是起始年级学生的环境适应及心理健康、学习习惯及方法、新老学段间知识的衔接等教育,特别是加强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好开学第一课。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来源:马鞍山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