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县振强商砼有限公司偷税被罚26.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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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县振强商砼有限公司偷税被罚26.05万元

7月16日,信用安徽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定远县振强商砼有限公司偷税被罚款26.052556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滁税二稽罚(2024)26号。

安徽定远县振强商砼有限公司偷税被罚26.05万元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向零散户销售混凝土等产品,存在通过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臧韩、现金会计汪斌等个人银行账户、微信以及现金收取销售款,未申报销售收入并缴纳税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于通过不列、少列收入进行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6.05255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