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批复,核准王俊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陵监管分局
关于王俊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铜金复〔2024〕31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关于王俊鹏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皖发〔2024〕166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银保监会令〔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俊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王俊鹏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4年7月24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