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8月1日起
高铁太湖南站站前广场
停车执行新标准!
日前,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高铁太湖南站站前广场
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一、收费标准
●40分钟(含)以内:小型车(蓝、黑牌照) 、大型车(黄牌照)、新能源车都免费。
●40分钟-2小时(含)[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小型车(蓝、黑牌照)3元,大型车(黄牌照) 5元,新能源车3元(非首次40分钟-2小时))。
●2小时以上:小型车(蓝、黑牌照)、大型车(黄牌照)、新能源车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24小时收费不超过15元。

二、执行时间
收费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原《关于太湖县高铁南站广场社会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太发改价格〔2023〕5号文件同时废止。
来源: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