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马鞍山市博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因两项违法行为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马博卫医罚﹝2024﹞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4月29,马鞍山市博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无医师资质的工作人员孙某对患者陆某某进行了拔智齿的诊疗活动,于2024年6月19日再次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卖给患者陈某某1盒布洛芬缓释胶囊及1盒人工牛黄甲硝唑;此外,2024年4月29日,该工作人员孙某存在对患者陆某某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
马鞍山市博望区卫健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公司处罚款4万元,并警告。
来源: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