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南谯新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进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滁州市南谯新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进工作,现将《滁州市南谯新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进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7日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550-3037867
代理机构: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755017959
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形式(滁州市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407)反馈意见及建议。
滁州市南谯新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进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弥补出租车、公交车难以覆盖城市次干道、小街巷等出行缺陷,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经营活动,规范企业市场经营活动和维护城市秩序,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城市环境的前提下,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市场准入
(一)市场配额
1、运营范围。本阶段在南谯新区(东至苏皖省界,南至荣盛阿尔卡迪亚酒店区域,西至红花湖路,北至乌衣老街区域)范围内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后续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放范围。
2、运营期限。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实行定期开放申请窗口、年度评估、动态淘汰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从市场准入、公开监管、动态管理的管理闭环。
3、运营点位。暂定120个,具体点位由运营企业根据人流量、场地等因素,在住宅小区、学校、企业、商业集中区、机关单位,枢纽型公交站等区域设置,报监管部门审核。
4、投放数量。南谯新区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模实行配额总量调控,并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防止盲目扩张,保持动态平衡。2024年至2027年暂定投放总量控制在1800辆以内,2027年12月31日后将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投放数量。
来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